林羡甘月亮 的主角是林羡甘月亮,这是一本现代言情风格的小说,是网络畅销大神林羡的作品,这本书辞藻华美,文采斐然,林羡甘月亮的内容概括是:他按灭手机,笑着走过来牵起我的手,「饿不饿?还有一桌就到了。」吃完饭,我就带他去了顶层。情侣影院跟我想的不太一样,里面设施陈旧,空间也很小,但片源还算多。我想找一个冷门能凸显我品味的电影,于是选了一部片名文艺,看上去颇具现实主义风格的电影。林羡买了奶茶和小零食进来时,就听见老板在夸我与众不同。
《 追月亮 》精彩章节试读
他按灭手机,笑着走过来牵起我的手,「饿不饿?还有一桌就到了。」
吃完饭,我就带他去了顶层。
情侣影院跟我想的不太一样,里面设施陈旧,空间也很小,但片源还算多。
我想找一个冷门能凸显我品味的电影,于是选了一部片名文艺,看上去颇具现实主义风格的电影。
林羡买了奶茶和小零食进来时,就听见老板在夸我与众不同。
光线调暗后,随着剧情推进,我感觉画风不对劲起来。
这是能播的吗?
林羡好像没什么表情,端起奶茶喝了一口,还体贴的把我的也递了过来。
这个片子时间挺短的,出来的时候雨已经停了。
我跟林羡回到酒店,刚关上门,林羡就把我顶到了墙上。
这会我才知道,看电影的时候他也不是真那么淡定。
结束后林羡抱着我去浴室冲洗,回来后又像照顾小孩子一样给我穿衣。
吹头发的时候他问我,「今天是最后一天了。」
「嗯。」
「还继续吗?」
「不了吧。」
「为什么呢?」
「我没钱了。」
「哦……那我不要钱呢?」
他吹头发的动作很轻柔,长指在我发丝间拨弄,偶尔轻按头皮,从发根将乱发握在掌心逐一吹顺。
这次我没有回答,我觉得林羡应该懂。
我是上午十点的飞机,早上起来后林羡又压着我做了两次,眼看时间真来不及了才放我走。
进安检的时候,他忽然拉过我的手,在我无名指上套了个东西,然后亲了一下我额头。
「月亮,回见。」
申城也在下雨,飞机降落时,我将指尖那枚被我抚摸的温热的戒指摘下,仔细装进了小包的夹层。
戒指上的锆石很大一颗,我猜想是在饰品店的时候他买的,但别说,现在精品店的小东西做的真精致,一点不像几十块钱能买到的成色。
我哥百忙之中抽空亲自开车来机场接我,见我第一面就没好话。
「你这项目做的挺舒服啊,去的时候精神萎靡,回来怎么红光满面的。」
我不搭他,他就一边开车,一边絮絮叨叨开始跟我讲明天相亲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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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说大哥不懂你,这次这个保准你也觉得帅!家里做酒店的,今年才二十六,而且跟你都是申大毕业的,前两年家里内斗,直到今年初顺利接任了董事位,想嫁他的人那是太多了!」
听到申大,我愣了一下。
「叫什么名字,我原来认识吗?」
「叫程羡。」
「不认识。」
我这样说着,心里还是觉得好巧,林羡也二十六岁,同样申大毕业,名字也都叫羡,但同名不同命。
我哥把我送回家后就去公司了,他是一刻不能允许自己休息的,除非见那个不知何时肯进门的嫂子。
我简单收拾了一下行李,就开车去了趟药店。
昨晚太突然,林羡没做任何措施。
相亲宴约在中午,是我一直没约上的一家粤菜馆。
我哥像个老妈子一样非要陪我一起去,被我拒绝了。
进了包间,桌上已经放了几碟精致的冷盘,除此之外我还看到一个熟脸,那个酒店小董事的助周延。
他站在包间主位旁边,一看见我就热情的喊我过去坐。
「甘小姐,程总在外面接电话,说您来了就先坐这吃点东西。」
说完还不知从哪儿拿了杯奶茶放到我面前,是我上次还跟林羡抱怨过排队长的牌子,口味也是我想要的那种。
我转过身往窗户外面看,这家餐厅是一栋独立的度假楼,每个包间外都有独立的景观院子和回廊。
窗户上有细竹帘遮挡,但我还是隐约能看见一个高瘦挺阔的背影,没穿西装,倒是穿了身和上次林羡那身休闲服很像的款式。
要命了,我老想林羡干什么?
过了会,那人挂了电话,我也赶紧转身坐好。
周延帮我调整了下旁边的座椅,然后跟我说他去让走菜。
挨着回廊的门打开,我起身回头准备打招呼,结果刚回头就愣住了,「林羡?」
他笑着看我,不急不徐的走到我身边,还顺手帮我把奶茶的吸管插好。
「我给你讲个故事,想听吗?」
「什么故事?」
「故事的名字叫……追月亮。」
据林羡说,他大二那年我第一次跟他表白的那天,是他父亲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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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是父亲,他站在医院看着床上濒死的男人却全然陌生。
他是跟母亲长大的,那个男人到死想起没人继承家业的时候才想起他们母子。
那一家子人没一个好相与,却又碍于遗嘱,只能明里暗里给他使绊子。
为了应付那些破事,他经常请假离校,但我偏偏像算准他时间一样,多晚都能从他宿舍楼前冒出来。
他情绪明明已经糟糕到极点,却还要额外应付我。
一次不搭,两次不搭,三次不搭,时间长了他说他几乎可以预判我出现的时间,但有一次他失算了。
从那次开始,他次次失算。
他宿舍有个舍友新交了一个女朋友,和我同班,鉴于我每次追人都风风火火的事迹,也顺成章成了小情侣日常八卦吐槽的谈资。
林羡说在他舍友口中的我,是个见异思迁,沉迷暧昧,追到手就消失的渣女。
但怎么办,他好像有点不适应了。
图书馆的路很近,从前走到第几棵树我会出现他都记得;
食堂的路很远,他甚至在做题的时候勾画过一张布阵图,上面详细标明了我出现频率最高的几个位置,也通过这几个位置判断出了我习惯从哪条路来食堂,回宿舍要多久。
诸如此类的细节太多,多到他自己都诧异为什么会记得这么清楚。
所以后来,他总在我快要忘记的时候出现,用我无法忘记的方式。
他就像个猎人,手里提着一根胡萝卜,我就是那只看见萝卜就跟着跑的傻兔子。
「大学的时候我什么都不能给你,毕业后的两年我用一场车祸把那些人送监狱的送监狱,拉下马的拉下马,虽然差点真要了我的命,但我还是觉得很值得,因为我的风筝,终于可以收线了。」
「你很不让我省心,在我住院的时候还要处你的那些烂桃花,他们的照片我都看过,他们的背景我也都调查过,我不觉得他们比我更适合你,所以我让他们不许再骚扰你。」
「我知道你住在我的酒店时,觉得都是天意,我想每天亲自打扫你的房间,但不知为什么让你产生误会,不过也没事,结果比我预想的还要满意。只要你高兴,我可以是任何身份,只要能让你觉得新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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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见过很多人,唯独忘不掉一个人,那这个人一定是特别的,你想和我在一起,你到底还要否认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