蜉蚁 书中的两位主角是蜉蚁,由网络大神佚名编写而成,这本书文笔极佳,跌宕起伏,蜉蚁主要介绍的是:第一章我为了更像沈清瑞的白月光,生生折断自己的尾指。沈清瑞怜惜的说,会好好待我。就这样我温顺的在他身边三年。三年后,沈清瑞的白月光夏之蓉回京城。沈青瑞亲自前去迎接。众人都以为,我会因为要被赶出南淮侯府难受不已。可我却激动的不能自抑。五年了,终于等到这对男女重新会和了。我会亲手将她们扒皮抽筋的。
《蜉蚁》精彩章节试读
第一章
我为了更像沈清瑞的白月光,生生折断自己的尾指。
沈清瑞怜惜的说,会好好待我。
就这样我温顺的在他身边三年。
三年后,沈清瑞的白月光夏之蓉回京城。
沈青瑞亲自前去迎接。
众人都以为,我会因为要被赶出南淮侯府难受不已。
可我却激动的不能自抑。
五年了,终于等到这对男女重新会和了。
我会亲手将她们扒皮抽筋的。
夏之蓉回来那天,沈清瑞早早就在城门迎接。
后面就再也没有步入我的小院。
也是,正主已经回来了,谁会想起替身。
我坐在窗前,看着眼前光秃秃的玉兰树,脸上没有过多的情绪。
春芙以为我是悲伤,为我抱不平,
「小侯爷也真是,需要的时候把姑娘捧手心里,日日黏着姑娘,现在都多少天不来了,光送些礼物补偿有什么用。」
我还没有回复春芙,就被一阵吵闹的声音吸引走。
「侯府这三年变化还挺大,我这一时还有点迷路了,不过这个院子还真有几分雅致。」
春芙几分莽撞的冲出去,很快被夏之蓉身边的侍女压制住。
我出去的时候,正看见春芙右脸通红满脸不服。
夏之蓉看见我的脸有几分呆愣,随后调整好状态,轻笑一声,语气飘渺带着几分炫耀。
「你就是那个什么秦苗?这个名字还真是,好养活,不过确实和我长得又几分像。」
我代替夏之蓉在沈清瑞身边呆了三年,骄纵如夏之蓉,哪怕不要的东西也不会让别人触碰,更何况是沈清瑞。
「长得有几分像你是她的荣幸,蓉儿不喜欢她?」
曾经在我耳边摩挲的人,站在夏之蓉旁边,温柔的神情,似乎全身心都是对面的人。
夏之蓉带着几分好笑的看着地上半跪着的我,似乎在说,我不在三年又如何,你还是一无所有。
可是实际上呢,这种男人,也就是夏之蓉当个宝。
第二章
「是有点不喜欢,顶着和我相似的脸,却这么卑微,据说,为了讨好你,折断尾指,可真是不堪。」
「她啊也就是脸像你,其他的地方哪里都比不上你。」
二人在我面前一唱一和的贬低我。
似乎尚觉不够,夏之蓉又说喜欢这个院子的方位,要拿来重新装饰,沈清瑞满口答应。
全程没有过问我的感受,上位者怎么会在乎下等人的想法。
到出门,沈清瑞都没有看我一眼。
可是我知道,他不是不在意,习惯性无意识摩挲的手证明着我的想法。
「对了,侯府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能进的,秦苗身边的那个丫鬟打二十大板吧,长长记性。」
昏迷的春芙被抬回来的时候腊白的小脸满是汗渍,腰部以下也已经全是伤痕。
春芙是带我受罚啊,从来没有想过会伤害到无辜的人,春芙是我遇见第二个真心对我好的。
我派人去请大夫,可是被告知已经关门,其实都是借口。
我抱着已经微微发热的春芙满脸泪痕的时候,沈清瑞来了。
我卑微的爬到沈清瑞跟前,求他帮我找大夫,救救春芙。
沈清瑞掐着我的下巴,冷冽的眼里是我梨花带雨的身影。
沈清瑞还是帮我请来的大夫,大夫不出一刻钟就来了。
我微微送了一口气,但是紧接着就被强势的带入内屋。
我一直都知道今天晚上沈清瑞会来。
第三章
帷帐内,沈清瑞的动作带着几分凶狠,将几日未见的少年冲动全部发泄出。
我几乎承受不住。
结束后,我温顺的帮沈清瑞擦拭,沈清瑞闭着眼睛。
「别怪蓉儿,她就是性子有几分骄纵。」
一个性子骄纵,就可以轻飘飘带过一条条生命。
擦拭的手微微有几分停滞,继而温柔的擦拭,轻声说着。
「妾身怎么会怪夏小姐呢,妾身只想好好陪在候爷身边。」
「那就好,记住自己的身份,别想些不可能的事情,我会好好待你的。」
可是我想要的不仅仅是你的好好对待,我想要你被扒皮抽筋,可是面上还是一副温良恭顺的样子。
沈清瑞摸着我的素手,摸着断指处,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当初,沈清瑞将卖身葬父的我带回府第一件事是让人教导我学习贵女礼仪。
两个月后我学会了这些。
不仅如此,我还在要见沈清瑞前,生生折断自己的尾指。
折断尾指不为别的,只为让我更像夏之蓉,当初夏之蓉为了救被绑的二人,不惜断手,只是她有沈清瑞收罗的饰品遮盖,而我顶着伤手也出现在沈清瑞面前。
我说,侯爷心好,无以为报,只能用尽全力让侯爷开心。
沈清瑞动容,说会好好待我。
可是我和夏之蓉性子天差地别,她满身的骄纵我无论怎么扮演都不像,像个僵硬的劣质傀儡,加上之前我主动断指,沈清瑞也就没有继续让我学着夏之容的性子了。
三年来,我一直温顺着扮演者自己的金丝雀身份。
其实我的性子并不温顺,只是,夏之蓉娇蛮,我的温顺才能深入沈清瑞的心。
第四章
沈清瑞走后,我一个人泡了一大桶水,一遍遍的搓洗着身上沈清瑞的痕迹。
心里的恶心止不住的蔓延。
「砚之,我好厌恶现在的自己啊,可是我真的没有办法,除了我的身体,我没有办法撼动他们的地位。」
「砚之,我的心好痛。」
……
稚嫩的脸上满是灰泥,破破烂烂的衣服似乎随时散发着恶臭。
我抱着已经变色的馒头,大口大口的啃着,周围的小孩不时朝我扔石头,嘴里嘟囔着。
「野孩子,野孩子,没爸没妈的野孩子。」
小孩下手没有轻重,不多时,我的额头就涌出血迹,我默默承受着。
不是不敢反击,是不能反击,如果还手,他们的父母会来找我,甚至更严重。
我加快速度吃着手里的馒头。
「好了,不要闹了,夫子给你们糖吃,去别的地方玩吧。」
温润的声音传来,驱赶着小孩,我抬起头,他微微背着光但是浑身又散发光茫。
他把我带回家了,他说,他叫裴砚之,还说,他是私塾的夫子,没有教好小孩是他的过错。
我知道他,他是村里新聘请的年轻的秀才夫子,据说有望当官,村里人很敬重他,哪怕他年纪不大。
我怯懦的看着他,在他问我身世的时候,我隐瞒了一些,只说自己无父无母。
呆头呆脑的书生好骗,我留了下来,裴砚之闲暇时会给我启蒙,我被小孩欺负的时候,他也会站出来教训那些小孩。
我体会到了,人生中为数不多的善意。
更令我的动容的是,身体很好的我,却在一个雨夜吃坏肚子发起高烧,意识模糊之际我甚至闻见,刺鼻的酒味,分不清现实与梦境的我,说着胡话。
手无缚鸡之力的裴砚之走了两公里找到了还没有睡的大夫,给我看病,我的病还没有好,他就病倒了。
我问他,为什么不让我一个人就这么死去,反正我无父无母,还拖累他。
村里人怎么说他的我都知道,我一直在等裴砚之赶我,为什么不主动离开,可能心怀侥幸吧。
他说,不存在什么拖累,阿苗很好,也值得更好的,不应该在这个地方就这么死去。
裴砚之是第一个是我好的人,希望我好好活下的人。
这种单纯的书生,在画本里面是会被吃掉的,不过没事,我会保护裴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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