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化身博士金银岛中的主角人物有 金银岛化身博士 ,这是一本都市风格的小说,由作者佚名编写,这本书辞藻华美,文采斐然,化身博士金银岛的内容概括是:前言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1850—1894),英国十九世纪后期新浪漫主义文学的奠基者与杰出代表。他出生于苏格兰的首府爱丁堡,祖父与父亲均为著名的灯塔建筑师。一八六七年,史蒂文森进爱丁堡大学读土木工程,后转学法律,于一八七五年取得苏格兰律师资格。
《 化身博士 金银岛 》精彩章节试读
前言
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1850—1894),英国十九世纪后期新浪漫主义文学的奠基者与杰出代表。他出生于苏格兰的首府爱丁堡,祖父与父亲均为著名的灯塔建筑师。一八六七年,史蒂文森进爱丁堡大学读土木工程,后转学法律,于一八七五年取得苏格兰律师资格。但史蒂文森真正喜欢的是旅游,看书,写诗,早期出版的《内地游记》(一八七八)、《骑驴漫游录》(一八七九)就是这种生活的记录。十九世纪八十年代是史蒂文森创作的黄金时代。他认为“生活是丑陋的,没有清楚的界限,不合逻辑同时又杂乱无章……因此艺术要承担的任务是使作品变得明确、完整、合理”。为了和平庸灰色的当代英国现实保持距离,他经常把小说的背景推向古代,搬到异域他乡。史蒂文森的小说有两个鲜明的特点就是历史题材和异国情调。十五世纪玫瑰战争中的侠盗复仇故事,十八世纪活跃于苏格兰高地的爱国者的生活斗争纪实在他的作品里色彩斑斓,如火如荼。《新天方夜谭》(一八八二)、《金银岛》(一八八三)、《化身博士》(一八八六)、《诱拐》(一八八六)、《黑箭》(一八八八)等脍炙人口的小说展现了作者不可多得的才华和旺盛的创作能力。
史蒂文森自幼体弱多病,大半辈子在肺结核和神经衰弱的纠缠中度过。一八七六年,史蒂文森在巴黎东南枫丹白露与美国人苏妮·奥斯本一见钟情,两人于一八八○年结为秦晋之好。为了避开困扰他健康的严峻的气候环境,一八八七年,他离开欧洲,举家赴美。一八九○年后,又迁居到南太平洋西萨摩亚的首府阿批亚。一八九四年十二月三日,史蒂文森突然中风,当晚即与世长辞。按照史蒂文森生前的愿望,他被安葬在陡峭的瓦埃亚山上,墓碑上刻着他所作的《安魂曲》中的诗句:“他安卧在自己心向往之地方,好像水手离开大海回故里,又像猎人归心似箭下山冈。”
本书收录了他最有代表性的两部小说《化身博士》和《金银岛》。
《化身博士》在英美是一部家喻户晓的作品,当年刚出版就经常被盗印,据说牧师们讲道也用上此书,后来数次改编为舞台剧或搬上银幕。高大正直的杰基尔博士在实验室里研究出一种“分身”药剂,只需吞一点药剂,他就能随心所欲地变成另一个肉身——寻欢作乐、放纵自己的坏人海德——或作恶之后变回为正人君子的杰基尔博士。这真是一件常人难以想象的事情,再加上前面一系列扑朔迷离的情节事件,使这部作品有了“科学小说”和“神秘小说”的声誉。
《金银岛》又译为《宝岛》,既是史蒂文森的成名作,也是他的代表作。小说的中心情节是一个古往今来最著名的海盗故事,作者无意向读者指出两帮人围绕宝藏而进行你死我活的争斗究竟有什么寓意,他要做的是通过脉络清晰、波澜迭起的惊险故事,自始至终吸引读者的注意力,教人非一口气读完为止。针对这部成功的惊险小说,史蒂文森后来回忆道:“这是一个给男孩们读的故事,不需要十分讲究心理描写或优美的文体。”这当然是作者自谦之辞,实际上整部小说塑造了一系列鲜明生动的人物形象,例如两面三刀、心狠手辣,但又狡猾多端、见风使舵的约翰·西尔弗,又如霍金斯太太的固执与坦率,她数死去的海盗留下的钱币时,“不同意在收回欠她的账之外多拿一个铜板,又顽固地不肯少拿一个子儿。”
关于门的故事
厄塔森律师是一个长得又高又瘦、相貌粗豪的人。他总是绷着脸,面无表情,不喜欢说话,也不爱和人打交道。这让人觉得他有些无聊——可是话又说回来,他这个人还挺受欢迎的。在几个好朋友聚会的时候,如果酒喝得对了味儿,他的眼中就会有一种宽厚的柔情流露出来。从他的话语中你无法分辨他这个人的性格,不过吃完饭后他那张面无表情的脸倒正好表现了他的性格,当然你从他的行动上更能了解他的品格。他对自己要求十分严格,一个人的时候他只喝杜松子酒杜松子酒:一种中档价格的酒。,这样做是为了缓解一下心中那渴望琼浆玉液的酒瘾。他热爱戏剧,但二十年来他却连剧院的门都没进过。可是,对于别人他却非常宽容仁厚,虽然他时常对有些人喜欢胡闹的生活态度表现出兴趣,甚至好像还有嫉妒的成分。但是不管那些人怎样胡闹,他都宁愿尽力帮助他们,而不想对他们的行为批评指责。他总是很幽默地说:“我从不反对该隐的旁门左道该隐的旁门左道:《圣经》上说,亚当和夏娃的长子该隐是个“不信神的恶棍”,总跟他“虔诚和善”的兄弟亚伯争吵,最后竟然把亚伯杀害。,我撒开手放我的兄弟到撒旦那儿去。”这种性格的他,只好做那些穷途末路之人的最后一个正派的朋友,在最后时刻争取还能发挥一丝比较好的影响。到他家来的这些人,不管哪一个,他的态度都是一视同仁的,不掺杂任何势利的成分。
毫无疑问,厄塔森先生这种天生乐善好施的品性,是因为他是个不爱自我表现的人。可以更进一步地说,他是在一种乐于为善的信仰上构建他的友谊的。他为人处世谦虚恭谨,安心地停留在命运给他设置好的社交圈子里。而作为一个律师,他的交友之道就应该是这个样子。他的亲戚和相识多年的熟人占了他朋友数量的一大半。他那常青藤一般的感情,随着年代的久远而越发繁茂,但他对他的朋友却没有什么更多的要求。所以说,无可置疑,他和他那个有名的远亲——浪荡公子理查德·恩菲尔德——之间的友谊也是按照这种形式构成的。有很多人对这一点感到纳闷:这样的两个人之间能有什么共同爱好呢?他们到底喜欢对方哪些方面呢?那些看见过他俩每个礼拜天一起散步的人说,他们之间根本没有一句话,非常地沉闷。只要碰上一个认识的人,两人都会大舒一口气。虽然如此,这两个人却仍然很珍惜他们每星期天在一起的散步,把它当做一个星期里最重要的活动。只要散步时可以不被烦扰,他们不但可以抛开其他一切娱乐,就连个人必要的重要事务也可以先放到一边。
有一天,在他们散步的时候,发生了这样的事情。那天,他们正走到位于伦敦闹市区的一条小街道上。街道很狭窄,不过还比较宁静。这里除了星期日,平时的生意可以算是热闹兴旺。这条街上的居民看上去差不多都比较富裕,而且还眼巴巴地盼着能再富一些才好。所以他们用盈余的钱来装饰门面,这使得大街两边的橱窗更加琳琅满目,就像坐着两排满脸笑容的女店员。在星期天,那些绚烂多彩的橱窗都已罩上帘幕,路上的行人也稀稀落落。即使是这样,同旁边那些脏乱破烂的街道比起来,这条街依然像森林里的一把熊熊火焰一样闪着光辉。新漆过的百叶窗,擦得闪亮的黄铜把手,干干净净,井井有条,色彩鲜艳,把行人的注意力都吸引过去,给人以平静舒畅的感觉。
向左转,经过两家店铺,可以看见墙上开着一扇通往一个院子的门。院子里有一幢看上去很丑陋的两层楼房,它一面墙临着街边,没有窗户,在第一层有一个门,从门楣往上是早就掉了色的墙面,就跟没长眼睛的光额头似的。每一个角落都显示出这个地方已有些日子没打扫了,脏乱不堪。门上连门铃和门环都没有,门也因漆皮起泡而显得凹凸不平。门边上慵懒地躺着个流浪汉,拿一根火柴在门板上划出火花;而孩子们则在门前的台阶上摆起了地摊;小学生在墙角凸出的地方试小刀。大概过了一个时代那么久,从没见过有人出来赶走这些不知从何处冒出来的人们,也不见有人把破坏的地方重新装修……
此时,厄塔森律师和恩菲尔德先生正走到这道门的正对面。恩菲尔德举起手杖指着那道门说:
“您以前留意过这扇门吗?”他问。厄塔森律师做了肯定的回答,恩菲尔德接着说:“这扇门让我回忆起一个很有些古怪的故事。”
“噢?”厄塔森说,他的声音变得有些奇怪,“那是个什么样的故事?”
“嗯,是这样的。”恩菲尔德开始讲他的故事,“有一个冬天,在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大概凌晨三点钟,我刚刚从世界的某个角落归来。除了街灯,一路上看不到任何东西,街道一条接着一条。人们都早已进入了梦乡,街道就像一座空荡荡的教堂。我一个人走啊走啊,心中油然生起了一种渴望:要是能有一个警察出现就好了。正想着,突然有两个人影出现在我眼前:其中一个是个矮个子男人,正向东疾走;另外一个是个小女孩,看上去八九岁到十岁那么大,正拼命地从一条街上横着飞跑过去。你可以猜得到,这两个人一定会在街道拐角撞上的。然后吓人的事情发生了:那男人神情自若地踩着那小姑娘的身体迈过步去,而对躺在地上的孩子的惨叫声置之不理!听上去好像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不过当时那番情景真是吓死人了,这种事真不是人干的。他就像印度教的神车印度教的神车:印度教大神毗瑟拿的神像,供奉于一个建造于十二世纪的宏伟神庙中。每年宗教圣典时,这神像被放置在一辆面积约三十五英尺,高四十五英尺,有十六个轮子的大车上到另一个神庙去接受朝拜。据说印度教信仰者在节日最后一天神车返回时常常会扑到神车直径七英尺的巨轮下,把生命结束于那里,用这种真诚来换取永乐。碾过人的身体一样。我大叫了一声,猛地扑过去,攥住那位绅士的脖领,把他拽回事情发生的地方。这时那个惨叫的孩子已经被好大一群人围住了。可是这个人却异常镇静,没有任何反抗的意思,只是瞪了我一眼,目光是那么的狠毒,瞪得我出了一身冷汗。那些听到惨叫声赶来的人是女孩的家人。过了一段时间,大夫也赶到了现场。原来那小姑娘就是被家里派去请大夫的。大夫说,这孩子的状况还不算太严重,只是受到了过度的惊吓。也许你觉得故事就该结束了吧?可是事情就奇怪在这里。我从第一眼就对这位绅士感到厌恶,那小孩的家人自然不用提了。可是那个大夫竟然也有同样的感觉,这让我感到很困惑。那个大夫就和其他普普通通的医生一样,从外表看不出有多大岁数,长相也平平常常。操着一口爱丁堡爱丁堡:苏格兰城市名。口音,就跟一管苏格兰风笛给人的感觉一样,冷冷的。喂,先生,可是那个大夫也和我们一样,只要瞧上那个人一眼就会有作呕的感觉,脸变得惨白,就好像要干脆一刀干掉那个人似的。我知道他心里是怎么想的,当然他也了解我的想法。那么既然把他干掉是不可能的,我们就来用中庸之策。我们对那个人说,我们可以把这件事情大肆宣扬,让他在整个伦敦臭名昭著。如果他是在社会的交际圈里走动的,那他原有的那点儿信用马上会消失得一干二净。我们就用这种方法对他进行威逼和恐吓;一面尽量把女人们挡在最外圈,因为她们一个个都变得跟疯叫狂喊着的女妖似的。我以前从没见过一张张充满愤恨的脸孔这么紧紧地挤成一圈。而这个被疯狂的人们包围在中间的家伙却泰然自若,阴沉着一张脸,好像在戏弄我们这群人——我以为他也被吓得够呛——可他却自如地面对着这一切。先生,这人简直是个魔鬼,他什么都无所谓。他说:‘如果你们要以此来勒索我,我当然没辙。哪一个正人君子也不想被坏了名声。你们直截了当地说个价好了!’哼,我们就强迫他赔给那个小姑娘家一百英镑。他当然不乐意,可是看到围着他的这群人一个个怒气冲天,只等着跟他算账,他也只能答应下来了。接下来就是用什么方式付钱。你猜我们跟着他到了哪儿?就是这个门口!——他掏出钥匙,打开这扇门走了进去,出来的时候手上有十镑金币,其余是一张开给库茨银行的支票,上面写着‘见单即付持支票人’,下面签着一个名字,这个名字我现在不能说,尽管这是这个故事的一个主要内容,不过这名字可以说是家喻户晓,并且经常可以在报纸上看到的。这笔钱的确不算是个小数目,但是如果这个签名是真的话,那么它会比这笔钱更加值钱。我唐突地对那个绅士表示出我对这张支票的怀疑:哪有一个人能在凌晨四点钟闯进别人的家里,然后拿出一张将近一百镑的支票!可是他冷淡地笑了一下,说:‘请放心,我会和你们在一起,等到银行开门,我自己拿这张支票去提取现款给你们。’于是我们朝银行的方向走去。大夫、小姑娘的爸爸、一帮朋友,还有我,大家先到我家里坐到天亮。第二天一大早,我们吃了早饭,就一起去了银行。我亲手把那张支票递进去,并且说我可以百分之百地确定这签名是假的,可是结果出乎意料,支票居然是真的!”
“啧——啧!”厄塔森也觉得吃惊。
“看看,我那会儿的感觉就跟你一样。”恩菲尔德说,“对,这个故事可真不怎么样。一个是让人憎恶讨厌的混蛋,一个活该下地狱的坏家伙,而另一个签支票的人却腰缠万贯,远近闻名。还有更糟的,他竟是你们这些可以说是有所成就的人中的一员。要我说,这是桩敲诈案。一个老实人必须为他年少时闯的祸付出代价,所以这个门里的房子可以称为敲诈堂。不过虽然可以这样解释,有的地方还是让人不太明白。”他说完他的这一大堆话,又陷入了思索之中。
突然,厄塔森提出一个问题,把他从沉思中叫回到现实里来,“你知道吗,签支票的人是不是就住在这座楼里?”
“按理说应该是住在里面,不对吗?”恩菲尔德说,“可我却很偶然地注意到了他的家,他住在另外一个广场。”
“你从来没问过是什么人住在那座楼里?”厄塔森问。
“没有,先生,我做事还知道个分寸。我倒很想弄个一清二楚,可这就跟参加末日审判似的。你要是这么一问,就好像在山顶上推下一块石头,然后平静地坐在山顶眼睁睁看着那块石头滚下去,碰撞着别的石头一起下落,用不了多少时间,一个无辜的人(你绝对意想不到的人)就会在他自己的后院里被石块砸中脑袋,那时候这家就得换主人了!不,先生,我有我自己的规矩:越是感到离奇,就越要少问。”
“这条规矩不错。”律师说。
“但我对这里进行过观察,”恩菲尔德说,“它跟别的楼房不太一样,只有这么一个门,也不见有人进出,要隔上好些日子,才能看到我那故事中的男主角进出一次。一层没有窗户,二层楼上对着那块小空地的方向有三个小窗子,擦得很干净,可总是紧闭着。还有个烟囱,多半时间都冒着烟,由此可以判断房子里肯定住着人。不过这也很难说,那个院子里房子挤着房子,谁也不知道哪幢跟哪幢是连着的。”
俩人又沉默着走了一阵子。厄塔森突然说:“恩菲尔德,你的那条规矩真是不错。”
“的确,我觉得也是。”恩菲尔德答道。
“虽然是这样,”律师接着说,“我还是很想知道一件事,就是那个踩着小姑娘的身子迈步的人到底叫什么名字。”
“那好吧。”恩菲尔德先生说,“我想这不成问题。那个人名叫海德。”
“噢!”厄塔森说,“他长得什么样?”
“这很难说!他有的地方长得挺怪,就是一种使人难受,使人憎恶进一步说是惶恐的东西。我从没有如此强烈地厌恶过一个人,可我也不知道到底是因为什么。他大概有的地方长得畸形吧,让人有一种很严重的畸形的感觉。可是我说不出究竟是哪个地方不对劲。他的长相十分特别,但我形容不出具体是什么地方和常人不同。不,先生,这我可帮不了你,我真的无法形容。不是因为没记清楚,我可以说就是现在他的那张脸还清晰地浮现在我眼前。”
厄塔森先生又沉默了,接着走了一段路,看起来是又陷入了沉思,最后他问:“你能肯定他是拿一把钥匙开的门?”
“您这个问题是什么意思?”恩菲尔德奇怪得无言以对。
“是的,我知道。”厄塔森先生说,“我知道我这个问题是很奇怪。其实我并不是要问你另一个人的名字,因为我心里已经知道了。你看,理查德,你讲的故事正是整个事件的节骨眼。如果你在哪个细节上说得不太准确,最好赶快纠正过来。”
“你干吗不更早一点提醒我。”恩菲尔德有点生气地回答,“我精确得像个陈腐透顶的学者。那个家伙有把钥匙,而且,现在他还带在身上,上个星期我还看见他用它开过门。”
厄塔森先生重重地叹口气,没说话。于是年轻的恩菲尔德又接着说:“这是对我的一个新教训:我说得太多了。真让人羞愧。咱们说定,以后谁也别再提这档子事了。”
“我非常同意。”律师说,“理查德,咱们握握手,就这么说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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